系属各部:
为做好2020-2021学年“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名额分配
蓝恩·恩卡普奖学金。由武汉恩卡普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旨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汽车产业人才。
蓝恩·恩卡普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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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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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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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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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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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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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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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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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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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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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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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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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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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定对象及基本条件
“蓝恩·恩卡普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前3名;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体育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系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7.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教本科生。
三、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27日—4月29日:各班下发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交给科院502陈超老师,并现场登记相关信息。
2.5月5日上午:系内审查,进行初评。
3.5月5日: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由班主任、辅导员主持召开专题班会,进行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时要求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学生的2/3,参加评议学生的1/2以上同意后方能推荐。班级出具评议过程的书面材料,将结果在班级公示。
4.系办审批,并将结果报送学工部。
四、提交材料要求
“蓝恩·恩卡普奖学金”: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本人撰写的事迹材料一份。申请者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蓝恩奖学金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家庭情况证明等)。
1.所有申请学生填写相关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表格(一式2份,以正反一张纸为原则,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2.申请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一式2份,纸质文档);
4.个人相关申请审批表、班级综合测评表、获奖证书等4月29日前上交。
5.班级会议记录(一份,纸质文档)及个人事迹5月5日-5月6日上交。
五、注意事项
1.此次评选的各类助学金在评审时,优先资助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系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2.同一评选年度内,原则上上述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上述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之间不能重复获得。
3.申请资助学生必须作出诚信承诺,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遵守校纪校规;确保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准确无误。
4.近几年,电信诈骗事件频发。学校资助中心提醒各位学生,上述资金由捐助方直接捐助到学校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学校只会通过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收集学生银行卡信息,不需要收取任何“手续费”、“咨询费”,更不需要缴纳“税金”。
5.根据评选通知的基本要求,青年大学习、健康日报打卡率、阳光健康跑参与率任意一项低于70%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六、 相关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学生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助)学金全部金额:
1.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或行为,参加非法组织者;
2.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受到司法和公安部门处罚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4.因主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中途退学或转学。
七、其他要求
为确保做到“政策公平、分配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示期间公布学校资助中心举报电话,如有各类关于上述奖助学金评选的问题,可以依次向以下单位反映:
(1)科技学院学生科:
联系电话:0719-8245175
邮 箱:xgbkjxy@163.com
(2)汽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19-8245345
邮 箱:787899@qq.com
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附件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蓝恩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班级会议记录》